農家綜合貸款
貸款詳情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為改善農(漁)民生活環境,以提高其生活品質,特訂定本要點。
二、農家綜合貸款除依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辦理外,依本要點規定辦理。本要點未規定者,依農業發展基金貸款作業規範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三、本貸款之用途為農(漁)民籌措家計、消費及教育等農家生活改善所需資金。
本貸款免辦理貸款用途之查驗工作。
貸款資格
一、農會正會員。
二、農保被保險人。
三、漁會甲類會員。
四、年齡十八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農(漁)民。
但獲農村再生青年返鄉相關專案輔導或補助者,得為從事農產運銷或農業相關之電子商務者。
五、貸款期限最長五年。
六、貸款用途農(漁)民籌措家計、消費及教育等農家生活改善所需資金。
七、貸款最高額度40萬元。
聯絡窗口
本貸款風險由本會授信有關 規定辦理,本會保留貸款金額、貸款期間、適用利率及核貸與否之權利。
請洽復興區農會
信用部 03-3822218、03-3822318
放款部 03-3822880
附件下載
農家綜合貸款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