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部] 青農友善創業貸款補助計畫 Q&A

[信用部] 青農友善創業貸款補助計畫 Q&A

Q1青農友善創業貸款補助計畫申請資格為何

A

  1. 籍桃園市,年齡18歲以上45歲以下
  2. 一般青農:
    • 高中職以上學校農業相關科系畢業。
    • 申貸前5年內曾參加農委會所屬機關(構)、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漁)會、農業學校(院)舉辦之相關農業訓練滿80小時。
    • 農會法第12條所定農會會員或漁會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所定甲類會員。
    •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
    • 依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規定完成登記且經評鑑合格產銷班之班員。
    • 曾獲農委會、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頒發農業相關獎項。
    • 具農場實習或有從事農業生產經驗。
    • 申貸前5年內曾獲農委會農村再生青年返鄉相關專案輔導或補助。
    • 申貸前五年內曾參與農委會為改善農業缺工而成立之農業人力團並取得結訓考試及格證書,且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農民。

專案輔導青年農民:

農委會所定青年農民專案輔導相關規定遴選之專案輔導青年農民。

(主要對象為百大青農)

 

Q2青農友善創業貸款補助計畫申請條件為何

A依規定經申辦青年從農創業貸款核准之案件。

(限制:借款人於貸款存續期間,如有農業以外其他職業者,其所支領之年薪資所得加計執行業務所得之合計數應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基本工資之全年總額)

 

Q3青農友善創業貸款補助計畫補助額度為何

A扣除農委會補助部分(一般青農200萬元;專案輔導青農500萬元)就差額最高給予貸款額度(一般青農300萬元和專案輔導青農500萬元)。

 

案例一:某一般青農核貸金額為500萬,扣除農委會補助200萬元免息部分,可補助利息額度為300萬元。

案例二:某專案輔導青農核貸金額為1250萬(有特殊情形者,報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其最高貸款額度不受原規定限制),扣除農委會補助500萬元免息部分,可補助利息額度為500萬元,超額250萬元不予補助。

 

Q4青農友善創業貸款補助計畫補助期限為何

A本計畫補助對象包含舊貸,自原核准貸款時間起5年,112年1月1日後繳納利息檢具相關文件向本府申請利息補助。

 

案例一:108年1月1日核准撥貸,自108年1月1日起算至112年12月31日止為5年,因本專案自112年1月1日開始補助,故補助利息期間為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案例二:106年1月1日核准撥貸,自106年1月1日起算至110年12月31日止為5年,因本計畫自112年1月1日開始補助,故本案不符合補助條件。

 

Q5已申請額度內利息補助後還清貸款,之後重新撥貸是否可再次申請補助

A本計畫係112年新增補助政策,為能受惠於本市所有青農以及公平性原則,在符合規定的額度內不得重複申請相同補助。

 

Q6青農友善創業貸款補助計畫申請方式及期限

A本計畫經核准後實施,申請人(青農)於112年1月1日起依其青年從農創業貸款(含舊貸)自行繳納利息情形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申請表及須檢附資料(如附件),於每年10月25日前申請補助,補助期限從原核准貸款時間起5年,可每年提出申請,由本府將補助款撥入申請人帳戶。

 

Q7貸款機構核發之青農創業貸款證明有統一格式嗎

A原則上原貸款機構核發之核貸通知書、貸款證明書或核准函等足以證明申請人貸放資格等相關資料之文件均可受理(附件範本提供各貸款機構做為參考)。